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54030
一、申请人请向学校专业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按照学院要求完成博士后招收(南开大学各学院博士后流动站联系方式 )
1. 进站申请书(主要包括进站理由与研究目的);
2. 个人简历(含获得学位情况、发表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情况介绍),并附通讯地址、Email信箱和联系电话;
3. 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4. 所在单位政审证明(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5. 近期三甲医院检查报告,(体检项目涵盖:心电图、血常规、肝功、B超、胸透以及其他常规体检项目,最后有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
6. 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
2.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
3. 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说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确有需要,招收不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之列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进站的,如该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职务变化后,符合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界定范围,应立即办理退站。
4. 上述各项为申请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博士后进站还需满足设站学院规定的博士后招收要求。
二、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办理进站申请
学院党政联席会做出录用决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网上办公系统,提交博士后进站申请。
网上申请步骤如下:
1. 进行个人注册(由于在站期间需要一直使用,请以真实信息注册)
2. 登录系统,开始申报(南开大学是试点单位;外籍博士后填报的姓名一定要与护照一致)
3. 填报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高清无阴影扫描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2019新版,需我校人事处博管办审核并盖章后上传);
(2)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
(3)《博士学位证书》
① 应届博士毕业生暂未领取博士学位证书的,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我校人事处博管办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应予以退站;
② 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外籍人员不适用此项),未按时提交人员应予以退站。
(4)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应届博士毕业生做博士后属于就业。
申请人可使用与我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或我单位出具的接收函,于博士毕业院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需要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由南开大学出具接收函的,请博士后招收学院出具同意招收意见(学院需盖公章),或由招收学院在“南开大学人事信息平台——博士后管理”模块进行预登记,再至人事处博管办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开具接收函。
办理三方协议和档案转递的详细信息可参照《应届博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档案转递所需内容参考》,链接如下://www.www8897d.com/2020/0615/c14459a278328/page.htm 。
5. 网上申报时必须注明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如迁移,地址请填写: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户口登记机关为学府街派出所。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到出站时统一办理。
在职身份博士后人员(含现役军人、军转干部、定向委培人员)和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社保)未转入本单位的博士后人员不予办理户口迁落手续。
6. 完成填报后下载并打印: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内容已自动生成)。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第一栏“申请人当前身份”需由博士后毕业学校或原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第二栏“招收类型”及“审核意见”